給三班六房和鄉村公所撥發“工資”是好事,最起碼可以根減加在農民頭上的雜稅及各種名目的苛捐,並通過新的淮軍官吏集團削弱士紳老爺對農民的影響力,使之可以直接服從淮軍的基層政權,而不必再由那些相當於“包鄉”的士紳來行使官府權力。
有了正式“工資”可領的三班六房及鄉村公所人員成為淮軍基層人員後,忠誠必然會培養並穩固,但是養他們的錢從哪裏來?
明朝沒有養他們,一分錢工資都不開,這才有了比正稅還要多的雜稅,因為如果不收取這些雜稅,縣老爺就沒辦法給三班六房還有自己的師爺幕僚開工資,也沒法維持縣衙門的運轉。
本身,明朝給官員的俸祿也是出奇的低,這就導致中後期貪汙腐敗常態化,大量為了逃稅的農民將自己的土地以“投獻”方式送給有功名的士紳,結果就是那些不肯投獻的農民承擔越來越多的稅賦,後世對此有另一個說法,叫土地兼並嚴重。
土地兼並的根本其實就是稅收問題以及對士紳免稅的優待。
強買農民土地,陸四印象中明朝沒多少官員敢這麽幹,因為沒必要。大多數都是農民迫於雜稅太多承受不了主動投獻,讓原本屬於國家田賦的土地成了官員士紳的私產。
比如那個有幾千頃田地的首輔徐階家就是這樣,否則真要是買田的話,把徐階賣了他家也弄不了這麽多地。
農民因投獻得了少交稅的好處,士紳因投獻憑空多了不屬於他的田賦來,雙方都高興。
不高興的那個快亡了。
明太祖朱元璋可能深知小吏之惡,這才不給他們發皇糧,然而國家的運轉又離不開小吏,所以地方隻能自己想辦法收取正稅以外的雜稅,久而久之,就是如今的模樣。
陸四給“小吏”發工資,實際就是在源頭上治理賦稅亂象。按他的規劃,一個縣的三班六房大概會有80人左右編製,再加一縣300人的武裝大隊,光縣城就有380個吃“陸餉”的人員,現在的縣域規模較後世大的多,有的縣甚至是後世縣的幾倍,所以往少了算至少得一縣十鄉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