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報社這種東西,很早以前就有了。
第一份“報紙”問世,有記載的是在唐玄宗開元年間。
那時候還隻有官報一種,由各地派駐長安負責呈進奏章和通報消息的進奏院和進奏官們向各個地方抄發,稱“開元雜報”。
除此以外,它還有進奏院狀報、進奏院狀、邸吏狀或報狀等大臣奏疏中常見的名稱。
至於邸報一詞,源於宋代。
到了宋代,各種民間報社泛濫,官府逐漸重視起來,作為一種把控輿論的手段,製度也趨於完善。
宋徽宗、宋孝宗就曾分別規定:
“黃門下臣僚章疏,自合傳報:其不係敕黃門下臣僚章疏,輒傳報者,以違製論。”
“有關軍機及邊機一類的文字,一律不錄送門下省,以免在邸報上泄漏。”
總的來說,宋代報社比之唐代,甚為嚴格,需由樞密院事先審查樣報,通過“定本”,然後方準傳發。
說白了,那個時候的報社,完全就是單純向普通民眾傳達官府政令而已。
在明代以前,民間、官方的報社已經十分發達。
地方上傳發民間傳說、故事的小報,始於唐代,卻因宋代苛刻的官報審查製度,興盛於宋代。
朱由校曾查閱過有明一代的報社製度,總的來說一句話:
地方上的通政司專門設有提塘官,負責官文報的收遞工作,凡皇帝和內閣同意發布的文件和朝政消息,都由他們向地方傳報。
至於負擔“快遞小哥”重任的,則是遍布每個城鎮的驛站郵差們,現在的李自成,隻怕還在兢兢業業的做著本分工作。
除通稱塘報外,還有邸報、閣報、朝報等別稱,至於朝廷明麵上的報刊,名為“京報”。
相比宋代,這時朝廷的政策就顯得比較寬鬆。
朝廷默許地方上自行建立報社,鼓勵民間做報,如今報社也有一個通俗易懂的名字——“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