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傑見笑了!”
“大人憂國憂民,讓我等仰慕,何來笑話之理?”
徐讓年紀比蘇軾都大兩歲,這個年齡,都是含飴弄孫的年紀了,卻還要在官場奔波。確實心累。還要被不入流的小吏糊弄,這官當的頗為無趣。
不過,徐讓是位卑言輕,他雖然是蘇軾副手,穎州的通判,但本身官職很低。
大宋的官員對於私德非常嚴苛,想當年歐陽修買房子,因為買便宜了,就被彈劾,搞的老歐非常狼狽。如果針對是百姓,別管多大的官職,都有翻船的可能。當年章惇的父親在家裏買地,因為價格太低,被禦史彈劾,變成了欺壓鄉裏。別看章惇已經副相了,可還是得回老家啃窩頭去。
但如果針對的小吏,軍戶,將門……
就算是有功之臣,大宋的文官就算是殺錯了人,也不用擔心。
有時候僅僅是因為惡心人,殺了有功之臣,也不用擔心禦史會彈劾。就像是狄青,當年就被韓琦弄的灰頭土臉,連手下有功的將領被殺,也隻能忍氣吞聲。
這是大宋文官的特權,一種近乎不講理的特權。
可這樣的特權,徐讓是沒有的,誰讓他僅僅是從六品的低級文官。如果他掛上加銜,學士,直學士,樞密使,樞密副使之類的頂級加銜,根本就不需要蘇軾出手,自己就能把人辦了。
沒有證據,就創造證據,沒有機會,先抓人再說,殺錯了不用擔心。別看禦史擅長窩裏鬥,一有風吹草動,就瘋了似的亂咬人。但是當文官殺錯了將軍、小吏之類的事,他們不僅不會跳出來彈劾,甚至會宣揚文臣的鐵麵無私。因為這些死不足惜的胥吏將門,殺了不是錯,讓其耀武揚威損害到朝廷的威嚴才是大錯。
但有一個前提,主持案件的人必須是高官。
大宋的知州位置很不牢靠,最大的原因就是朝廷會時不時的派遣大臣來給地巡查,知州經常高配,而且還是高到天上去的高配。王安石,歐陽修,範仲淹,他們都有從宰相,或者副相的位置上被擼了,然後去地方做知州的經曆。不僅僅是他們,大宋幾乎將這種不合理的製度已經變成了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