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官家問起抄家的事情,何薊便躬身答道:“錢財倒不是很多,十幾家加起來也不過抄出來二十萬貫左右。
不過,這些人家中藏著的兵器、盔甲、糧食、鐵器、猛火油之類的東西倒是不少,全都是這些人之前替金兵準備備的,還有這次撤謄牙投降之前臨時藏匿在這些人家中的,光是糧食,就足夠十萬大軍兩三月之需。”
二十萬貫這個數字聽著不大,尤其是放在一個國家的層麵上來看,二十萬貫估計和普通百姓家裏的二十文錢差不多,尤其是對於能夠湊齊五千萬白銀和五百萬黃金以賠償金國軍費的大宋來說,二十萬貫就更不值一提了。
但是這二十萬貫是人家金兵潛伏了多少年的探子暗中替金兵準備的——
在大宋賺錢,用賺來的錢武裝起軍隊來攻打大宋……當真是好算計!好本事!
一起到這裏,趙桓的臉色就變得陰沉起來,問道:“秦知州打算怎麽處理那些人?”
何薊躬身答道:“回官家,秦知州把那些人都關進了牢裏,說是等過兩天之後要在城中公開審問,然後處以極刑。”
“這二十萬貫,朕都給他留下,讓他安心修好長城。”
曲起手指敲了敲桌子,趙桓忽然笑眯眯地說道:“告訴秦知州,大宋既有律法,那就依律處置。”
論起領會官家的意思,秦檜秦會之要是認了第二,估計當世就沒人敢認第一。包括常伴趙桓左右的大太監無心也不行。
趙桓說要依律處置,秦檜就老老實實的依律處置,把那十幾家人統統判了個裏通外國的謀逆之罪,然後能誅連九族的就誅連九族,能淩遲的就淩遲,能腰斬棄市的就棄市,能砍頭的就砍頭,能絞的就絞——
盡管大宋並沒有一套完整的《宋律》,而隻有一套基本照抄《唐議疏律》,隻是改動了某些避諱字眼的《宋刑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