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揚·馬丁這輩子還沒被這麽羞辱過。
一上來就被安排了兩個蓋帽一個隔扣,作為一個野獸派大前鋒,一般都是他羞辱別人。
而今天,馬丁卻被另一個野獸給製服。
馬丁就非常憤怒,媽的剛剛要不是那麽多人拉著,老子早把李昂給打死了。
你們這群人啊,就是多事!
打籃球嘛,順便打個架是很正常的事情,有什麽可拉的?
再說了,就算你們不拉,李昂那慫嗶也不可能動我啊。
肯揚·馬丁雖然隻個三年級球員,但他自認非常懂NBA的打架之道。
在馬丁看來,李昂之前打鮑文,隻是因為鮑文好欺負。
打馬龍,隻是因為馬龍他老了。
而一個正年輕且不慫的人,馬丁認為李昂是絕對不敢動手的。
就算真動了手,李昂也不可能對自己造成什麽實質性傷害。
就好像當年尼克斯和熱火的大亂鬥,號稱“打架對我來說是家常便飯”的拉裏·約翰遜與鐵漢莫寧對壘,結果雙方近在咫尺地對轟了半天卻無一拳命中。
說白了,NBA球員的打架水平還是不過關。
畢竟,大家的職業是籃球運動員,而不是格鬥運動員。專業是打籃球,而不是打架。
籃球運動員的打架能力也就那麽回事兒,別看打之前很囂張,但打起來後基本都是互掄王八拳。
難不成,這場上還能有個職業拳手?
更何況,李昂是一個中國人。
中國人不像黑人,大多都有在街頭成長的經曆。
而在街頭長大的孩子,基本沒有不會打架的。
這也是馬丁一直這麽自信的原因。
馬丁的故事和大多數小黑孩差不多,剛出生老爹就跑了,在混亂的貧民區裏長大。如果不是打籃球,現在還指不定在哪兒鬼混。
論打架的實戰能力,他自認為高李昂一籌。
馬丁歎了口氣,可惜啊可惜,剛剛收拾李昂的大好機會就這麽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