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家夥躲在樹後,露出半個身子,他自己感覺躲的很好,可在哈迪看來就是活靶子。
瞄準射擊一氣嗬成。
“砰~!”
樹後麵那個家夥慘叫一聲倒在地上。
對麵總共六個人。
一照麵被哈迪用左輪槍打死一個,現在又用步槍打死兩個,如今隻剩下三個人。
M1941約翰遜步槍其實並不算太好的步槍,精度比98K差了很多,甚至不如春田式和加蘭德,唯一的好處就是半自動,彈夾容量大,一次裝填10發。
哈迪之所以選他,唯一的原因就是熟悉,有手感,用這把槍,他可以發揮出自己最大的戰鬥力。
“太棒了老大!”
肖恩看哈迪又打死一個,忍不住叫了一聲。
萊德看向哈迪更是滿眼崇拜。
如果不是老大提前發現危機,他恐怕早就被人打成了篩子,對手全是重武器,老大竟然射殺了三個,把他們壓製的不敢抬頭。
對麵幾個家夥,確實被哈迪嚇住了。
原本他們占有絕對優勢,可現在卻落入下風。
“混蛋~!”
一個家夥吼叫著出來,端著機槍對著哈迪他們這邊瘋狂掃射。
“砰~!”
隨著一聲清脆槍響,這家夥撲倒在地上。
哈迪淡淡看了一眼地上屍體。
“傻B!”
這種發狂掃射行為,在黑幫衝突中,或許可以說是勇猛,可如果在戰場上,那完全就是別人的活靶子。
活不過三秒鍾。
又一個家夥探出半個頭。
砰~!
他的禮帽瞬間破了一個洞。
鮮血汩汩流出來。
最後一個槍手完全嚇破了膽,跳起來就往回跑,試圖逃離,可他剛跑出去幾米,隨著一聲槍響身子撲通趴在地上。
槍聲停歇。
世界重歸安靜。
地上橫七豎八躺著六具屍體。
肖恩和萊德,還是第一次經曆這麽大的陣仗,嚇得不停喘氣,身子也有些發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