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周逸心想著,止住了本來打算動手的想法,轉過身,向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
哥譚的警察,基本上就相當於一個擺設,不然,這些小混混也不會如此的囂張,就在警察局之外沒多遠的小巷子裏麵蹲守打劫,而且也基本上沒有警察來管。
之所以說是基本上,是因為,現在,這個出乎意料之中的意外,不就來了嗎?
周逸看到,一個身穿警服的警察,正手持一把格洛克手槍,指著這裏。
借著微弱的月光,以周逸的視力,足以看得清楚這名警察的真麵目。
隨即,周逸心下了然。
難怪會來管這件事情。
原來是蝙蝠俠的老情人之一,未來的哥譚警察局局長戈登啊!
“我再說一遍,並且不會說第三遍,”戈登威脅道,“放下你們手中的武器,並且將手抱在腦後,然後蹲下。”
“好了,戈登,你總是喜歡管閑事是嗎?”領頭的混混暗罵一聲晦氣,開口說道,“我們走就是了!”
領頭混混知道,戈登是哥譚警察之中為數不多的幾個沒有收取任何賄賂,還擁有著一顆正義之心的警察。
當然,對於他們來說,那可不是什麽正義之心,就是死板又愛管閑事的臭條子。
問題是,哥譚的混混雖然瞧不上警察,但也不敢主動去招惹,更不可能真的肆意妄為,至少,他這種小混混是絕對沒有這樣的資本的。
不然的話,他們早就直接去大街上去搶劫了,為什麽還要躲在小巷子裏麵呢?
不對……那樣的地步也不需要搶劫了,做點其他的大買賣不香嗎?
所以,身為一個本事低微到隻能在小巷子裏麵賭運氣搶劫的小混混,領頭混混很是果斷的決定今天先放過眼前的這個人。
畢竟戈登警察手裏有槍。
“那你們就快滾。”戈登也沒想著將這些混混留下來,語氣不善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