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淩晨四點,索尼和三星的聯合新聞發布會終於結束了。
發布會的內容很簡單,三星總裁李在鎔,和索尼總裁吉田憲一郎,雙方聯合宣布,三星公司將以現金二十七億美元的價格,收購索尼旗下的手機攝像頭部門。
這次收購包含,索尼公司在熊本縣的攝像頭模組工廠,整個手機攝像頭開發設計部門,以及索尼擁有的攝像頭專利全球使用權。
至於索尼的照相機和攝像機部門,並不包含在收購內容中。
羅佳點燃一支煙。
索尼旗下的光學部門,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組織,除了單反相機,各大電視台使用的專業攝影機,以及影像匯編采集設備,索尼也占據全球第一的市場份額。
可是這些專業領域,並不包含在此次收購中。
僅僅為了手機攝像頭,這一個小小的元器件,就耗費二十七億美金巨資,羅佳很容易就得出結論,三星公司現在已經瘋了。
索尼旗下的手機攝像頭部門頂多值十億美金,而三星卻開出差不多三倍的收購價,不賣才是傻子呢。
畢竟在光學這個領域,手機攝像頭隻是很小的一個零部件,單反相機,攝影機,醫學影像係統,天文學影像係統,那些才是技術含量更高的存在。
更何況索尼的專利並沒有賣,隻是給了三星使用權,知識產權還在索尼手中。
雖然三星在發布會上沒有明說,但誰都知道,下一步他們肯定會對華夏手機廠家斷供。
在商業規則上,公司經營者發生重大變更,所有之前簽訂的商業合同,都需要重新擬定。
而且索尼屬於市場上絕對強勢的供貨方,簽訂的合同具有極大靈活性。
在這個弱肉強食的世界,所謂高額懲罰金,隻對弱勢供應商有效。
你拿出一份懲罰金高昂的合同,索尼連搭理都不搭理你,因為人家有技術,不是求著賣貨給你,而是你求著人家供貨,給你什麽樣的合同,你簽就完了,哪有討價還價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