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輕描淡寫的給陳鋒說聲謝謝,其實不夠,顯得很沒禮節。
但道理她都懂,可就是很難再開得出口。
鍾蕾不習慣和人打交道,尤其是異性,更是多講兩句話就渾身難受。
但現在又欠著陳鋒人情,這交道怕是不打不行。
鍾蕾苦思冥想著,不知道該怎麽做才能還上這人情。
買下陳鋒那首歌?
鍾蕾搖搖頭。
這不現實。
那是一首很成熟的作品,最少也值好幾萬,賣對人,開價到十萬二十萬也不奇怪。
甚至可能更多。
自己買他的歌,說不定還是繼續占陳鋒的便宜。
到時候人情沒還上,反而欠更多了。
這一夜,興許是生物鍾沒有調換過來,又興許是腦子裏裝了太多事情,鍾蕾輾轉反側難以入眠。
直到第二天早上聽到樓下傳來陳鋒出門的聲音,她都還沒睡著。
她從**爬起來,站到窗邊,看著樓下的陳鋒在初冬清冷的晨風裏快步走出小區。
鍾蕾不禁有些羨慕。
她又想起自己在夜場當駐場歌手的日子,雖然隻有短短一個多月,但竟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
一開始,去第一家夜場時被人拒絕了。
然後她自彈自唱了一首,對方認可了自己的能力,簽下最低標準的駐場歌手合約。
幸好是金子總能發光。
才唱了沒兩天,附近的夜場一個接著一個的找過來,開的合約也一個比一個條件更好。
她原本以為按照這樣下去,要不了一兩年,應該就能存夠錢自費出一張專輯,然後便能跳出夜場歌手的桎梏。
她沒想到理想太美好,現實太殘酷。
一不小心得罪個大人物,前程就立刻變得暗無天日。
但鍾蕾不後悔,再給她十次選擇的機會,她也依然會把那一巴掌扇出去。
她知道以自己的性子,這種大人物遲早都要得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