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果斷先回家拿吉他,此時鍾蕾剛回來。
兩人簡單聊了聊。
鍾蕾看起來情緒不高,原本以為賣歌是很簡單的事,沒想到真做起來依然困難重重。
她說道:“我見不到酷歌的高層,隻能和版權部的基層員工談,但他們的權限太低了,給的條件都很苛刻。”
陳鋒好奇道:“不是說現在酷歌的條件很優厚嗎?”
“那隻是相對而言,但在別人眼裏,新人終究是新人,相對於別人的苛刻,他們也隻是稍微寬鬆點而已。不爭取的話,我們還是很吃虧。”
陳鋒點頭,“那也是。”
“我一定得想辦法見到他們的版權部負責人,和基層員工談一點意義都沒有。”
陳鋒想了想,“這畢竟是我們的第一首歌,對方給的條件保守也很正常。實在不行的話,也不用強求。有句話送給你。”
“什麽話?”
“今日的我你愛答不理,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不必計較一城一地的得失,重要的是抓住機遇走出第一步。”
鍾蕾噗嗤一笑,“你要不加後麵這句話,就得給人版權費了。”
“對了你這是打算去哪?”
見他背著吉他一副要出門的樣子,鍾蕾隨口問。
但剛問出口,她又馬上反應過來,陳鋒想去做什麽是他的自由,自己問太多了。
“再去找找靈感,盡快寫出第二首歌來。”
鍾蕾稍微偏偏頭,“我本想勸你創作不能急於求成,靈感從來不能靠強迫,但我似乎根本沒有說教你的資格,你一定有你自己的打算。所以,祝你順利。”
“嗯,謝你吉言了。”
陳鋒回答得很高冷,但走的時候臉稍微有點紅。
第二首歌《夜已深》早就寫出來了,並且還是你的歌。
承讓了。
陳鋒曾經無數次路過芍林路,但卻一次沒進入過夜場。
這地兒對他而言很新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