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
我並不想提及我的名字,想必你們也對它不感興趣。
在這個城市裏,我隻是一個小人物,能記住我名字的人,除了我,我的老婆,還有我的房東之外,就再也不會有第四個人了。
不過這還挺不錯的,因為我也並不想讓更多的人認識我。
除非他們能給我些錢,給我個工作,或者隨便什麽能讓我的生活變得稍微好一點的東西。
但是……這個偌大的世界裏,卻不可能有這樣的一個人,那些富裕的人們寧可把錢花在他們養的寵物身上,也不願意扔在我們這種小市民的錢包裏……
不過這也很公平,畢竟寵物能帶給他們歡樂,而我們,隻能讓這個城市更加的礙眼。
……
我今年26歲,或者28歲,又或者是30歲,我不太記得了。
在哥譚,你的年齡完全可以在一個範圍內隨意的變動,隻要不是那麽太離譜就好,當你找到的工作需要一個年輕人,那麽你就是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當招聘信息上說,需要一個有經驗的老成家夥的時候,你就可以是一個老謀深算的混蛋。總之,你的年齡,你的姓名,你的尊嚴,甚至你那可憐的世界觀,都是為了讓你的晚飯能更加豐盛一點而存在著的,隻要它們不能讓你活的更好,那麽你所堅持的所有東西,都一文不值。
所以就這樣久而久之的,我都有點忘了自己的真實年齡了……當然,這也不重要。
……
我有過很多的工作,不過都不怎麽長遠,我做過門衛,保安,清潔工,送貨員,而這些工作似乎都有一個通病,那就是它們的老板,總喜歡在你即將發工資的時候,用各種各樣的理由從中克扣,而你,也隻能將咒罵他們的話咽進肚子裏,然後笑臉相迎,不然,你就卷著鋪蓋滾蛋。
雖然每次我都恨不得上去將他們的那張臉撕爛,但是一想到他們也需要納稅,也需要讓自己的產業生存下去,家裏也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我就又釋然了。因為他們似乎也和我一樣,都為了生存而奔波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