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事情就在意料之中了。
金玉仙從她的角度闡述了這件事情, 平鋪直敘,沒有絲毫的技巧。
期間被龐昱打斷了無數次,他反駁的理直氣壯, 包拯也不斷地拍醒堂木整頓秩序, 最後十分生氣而威嚴道:“再打斷她的陳述, 你便是無視公堂秩序,本官絕不會手軟。”
龐小侯爺這才安靜下來,不過他的臉憋得通紅, 總覺得下一秒他就憋不住要罵人了一樣。
等金玉仙說完,他憋的這一口氣好不容易吐了出來,簡直是不吐不快,他滿臉的恨意與不滿:“荒唐!簡直是一派胡言!”
他畢竟是有爵位在身,他自認身份不低, 更別說他爹是加封的太師, 他立刻大聲道:“按我朝律法,本侯乃當朝貴妃的親兄弟,此事理應交由大理寺辦案,你包拯有權查卻無權辦才是!”*
包拯要是能讓步, 也就不是他包青天了。
他嗬斥道:“龐昱,本官是奉旨來查, 自然有權查辦!你難不成還能大過皇上嗎?!”
“證據確鑿,莫想狡辯!”
包拯又傳了其他證人,再拿出他與太守蔣完勾結的證據, 又傳太守蔣完, 更指出他們的罪責, 最後把三口禦賜的鍘刀都指給他們看了——龍、虎、狗, 有先斬後奏之權!
遊龍生畢竟並無官職, 並無上堂之理由,因而他隻能在包拯與公孫策的同意下,隱在偏廳去聽,他聽得十分激動,可又不能上堂,他恨不得衝上去給那安樂侯兩巴掌才解恨!
為何不給他兩劍?
因著要是給他兩劍,這安樂侯哪裏還有活路?
……且下一息被壓製住的,便會是他遊龍生了。
當堂殺人,此乃大過,便是對方品行不端,他也是觸犯法律了。
按律法,當斬。
遊龍生總不會連這些都不知曉。
不過好在,隻要是包拯在審理的案子,他總會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有許多種辦法使得人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