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沒想寫如何把蘇哲送進局子,後來寫著寫著發現逃不過這段,於是去查了百度知乎等一些平台關於法律的運用,已經盡我所能的貼合劇情內的犯罪情節,但不能保證完全正確,大家仔細辨別。一切僅為劇情服務。*
一個月前,他和張律師開始著手調查蘇哲,試圖用法律途徑將蘇哲送進監獄,所有當事人的信息鋪滿了整個辦公室,連牆壁也沒有放過,收集的資料過於零散,他們花了一周多才按時間線,按重要程度整理出來,而這些僅僅是一部分,他們要慢慢拚湊起不為人知的部分。
在此期間相睿還給楊一圍送飯,張律師有幸能嚐嚐相睿的手藝,直誇相睿是個好男人,忙成這樣還給愛人送飯。
「用命換,要不要?」相睿勾勾嘴角,張律師瘋狂搖頭,表示大可不必,還是命重要。可有人換了,雖然可恥,但這個事實確實讓人感覺良好。
接下來一周梳理案情,讓這件十年前的案子事無巨細地完全展開。
張律師揉了揉自己僵硬酸痛的肩膀,開口道「案情不複雜,可操作的空間還是很大的,主要問題在於蘇哲的精神鑒定,一個好消息一個壞消息,你想聽先聽哪一個。」
相睿盯著牆上關於蘇哲的信息目不轉睛,毫不猶豫說「壞的。」
回答速度之快讓張律師驚訝,從心理分析,這種人不是莽就是十分沉穩「壞消息是就現在的信息來看,我們無法否定蘇哲的精神疾病。好消息是,他不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張律師靠向椅背,給相睿解釋「他沒有完全喪失辨別或控製自己行為能力,所以還是可以承擔刑事責任的,判個一兩年緩刑五年。」
「……」相睿不滿意這個結果,「按照傷情是可以公訴,為什麽沒提?」
「因為是輕傷,實際上免予起訴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和解,自訴等。」張律師拿起手邊楊一圍的傷情鑒定,「大多數被害人因為自身的經濟或時間等原因,拿到賠償後選擇和解,法院也會根據被告人的情況選擇不立案,需要被害人自訴,在自訴過程中,因被告人給出超出預期的賠償金額,也有一部分被害人選擇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