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之後,叢朗照例也要接受警察的問話。
他跟藍景對當時情況的描述都差不多,但就雙方各拿凶器這一節,叢朗與藍景的回答不謀而合,都矢口否認。
沒有板上釘釘的證據之前,他們都知道如何回答對自己有利。
隻有目擊者的一麵之詞,現場又確實沒有留下證據,詢問的警察便略過了這個點,又問最後是否發生過藍景把他拍暈過去的情況。
這裏藍景也不曾承認,叢朗短暫的停頓了幾秒鍾後說沒有,他是自己撐不住昏過去了。
報案的人當時由於視角問題看的不是很清楚,這個點也順利被略過。
經過盤查,警方初步得出結論,整件事情大概就是兩個情敵互掐的時候,一夥不明分子闖進了停車場,意圖追殺叢、藍二人。
但到底對方的目標是其中一個還是兩個都是,這就不得而知了,隻能通過摸排叢、藍二人的人際關係來確定。
不過這兩人都稱自己並沒有得罪過什麽人,也沒有什麽仇家。
事情調查到這裏也就沒什麽可問的了,兩位警員收拾了記錄本,起身離開。
病房裏陷入了安靜,但沒過幾分鍾那個叫小瑞的就探頭探腦扒拉著門縫甜甜的喚了聲,“朗哥。”
叢朗抽了抽嘴角,覺得自己腦仁有點疼,三言兩語直接把人打發走了。
藍景告訴警察他倆打架的原因是因為叢朗搶了他的情人。
這話在叢朗聽來也不算有錯,雙方最開始衝突的起因也確實是因為他。
但叢朗在搶了小瑞後,跟他並沒有什麽後續,甚至他連對方的名字都不知道。
那天晚上之所以跟藍景手裏搶人,完全就是心血**。
當時他剛到藍夜,在門口恰碰到了小瑞,對方正眼巴巴的看著他停在不遠處的機車。
那輛不低於超跑價格的酷炫機車所散發出的金錢味道,讓男孩瞪直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