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都是被捧在掌心上,過著王子般的生活的路隱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會淪落到伺候他人的慘境。
褲子幫他穿,刷牙幫他刷,現在飯還需要他喂。
結果那隻笨兔子還在那抱怨。
“飯,不好次!”路酒大爺似的坐著,飯來張口,嘴裏被米飯塞得鼓鼓囊囊。
他是兔子啊,他要吃蘿卜!不吃米飯!
路隱試著夾了一塊肉給他,路酒撇過頭,不肯吃。
他才不吃肉!
他路酒就是餓死,死外麵,從這跳下去,也不會吃一口肉!
這是一隻兔子的原則!
可是......他抽了抽鼻子......這肉為什麽這麽香?!
要不吃一口......就吃一口?
他伸出舌尖舔了舔,然後把肉一口卷進嘴巴裏。
......艾瑪!真香!
這小妖精的滋味真是該死的甜美!
於是他身為一隻兔子的原則就這麽輕而易舉地被拋到了腦後。
路隱發現這兔子還挺挑食,菜快吃完了,飯還剩很多,喂到他嘴邊還不配合。
“不吃飯那就都別吃了。”路隱說完,也不喂他了,自己吃了起來。
忙活了大半天,他自己還沒吃。
路酒慌了,張開嘴,示意他也要吃,“隱隱......啊~”
見路隱瞥了他一眼,就把嘴張得更大了,“......啊~”
然而路隱還是低著頭吃自己的,任他在那把嘴都張得酸了。
他憤憤地合上嘴,自己把手伸向了路隱碗裏的蘿卜絲,不喂他,他自己吃!
還沒抓到,就被路隱“啪”地在他手背上打了一下,盡管沒有多用力,但白皙細嫩的手背還是迅速浮出了幾道紅印。
路酒縮回了手,扁了扁嘴,覺得眼圈和鼻子有點酸,“我也......要吃......”
“你......哭什麽?”路隱皺了皺眉,他很少見人哭,尤其是男生。
公兔子就更沒見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