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炮灰在年代文裏報國

第102章 我在九零當股神02

等潘父潘母相繼去世, 潘月芳出國後也杳無音信,潘家的幾個舅舅和舅媽就不想再繼續養著原主了。

這麽多年,他們對原主雖然不怎麽盡心, 好歹是給了他吃喝, 把他養大。

如今他們年紀都不小了,孩子也各自成家, 再養著原主一個外甥,肯定是不可能的。

想到原主還有個親爹在首都, 就幹脆將他生父林安陽的信息告訴他,讓他去首都尋親。

等找到了親爹, 就留在首都好好生活, 別再回去打擾他們。

原主自小就看人眼色生活, 也知道自己在潘家不受歡迎。

早在對他多少有些感情的潘父潘母去世時,他就對自己會離開潘家有了預感。

他並不怪舅舅和舅媽們, 畢竟自己又不是他們親生的。

連他親媽親爸都不要他, 不願意養他,舅舅和舅媽能養他到十二歲,已經很不錯了。

雖說這十二年來, 他在潘家經常要被表哥表姐, 還有表弟表妹們們捉弄, 受過各種看得見看不見的委屈,可到底沒有流落街頭。

拿著幾個舅舅給他湊得一百多塊路費, 還有生父的地址,剛剛念初二的原主,就跟村裏另一個也要去首都尋親的知青孩子一起, 踏上了去首都的火車。

可就像那部電視劇《孽債》裏所唱的一樣, 爸爸一個家, 媽媽一個家,隻有他是多餘的。

親爹林安陽的家裏也根本沒有他的位置。

曆盡千辛萬苦,原主終於找到生父,卻發現生父早已經另組家庭。

而自己的到來,顯然破壞了這個家庭原本的平靜和美滿,成了不受歡迎者。

林安陽回首都後娶的妻子蔣曼寧,也是這時候才知道,他當初居然在鄉下結過婚,還有過一個孩子。

蔣曼寧一直以為自己婚後的日子過得極幸福。

丈夫溫柔體貼,又在高中當老師,每個月還能靠著寫文章賺些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