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棧二樓客房內,顧判慢慢喝酒吃肉,表現得很是淡定。
他不需要害怕,更不需要逃跑。
那個在七塬郡內還算是很有勢力的孫家,一不是朝廷大員,二不是軍中猛將,充其量不過是個地方豪強而已,而且還是個最近兩年才突然間崛起的地主老財。
他們啊,也就是能在七塬郡周邊威風一下了,隻要出了勢力範圍,那就基本上抓瞎,就算是能通過關係將觸角延伸到其他府郡之中,也須得付出極大代價,而且不能如臂指使。
說起來為什麽他要小夥計稍帶的酒菜會落入那幾個孫府護院之口,原因倒是非常簡單,就因為他跑了大半天餓的時間有點兒早,還沒到飯點兒就要酒要菜。
當客棧夥計跑腿回來時,恰好碰到住宿在客棧中的孫府家丁護院準備出去找食吃,乍然聞到食盒酒菜的香味,一問又是個跑單幫的販夫所點,當即就毫不客氣給“笑納”了。
不過這幫人雖然強勢,倒也還講一點最基本的道理,至少知道吃飯要付錢,在取了酒菜後算是丟了銀錢讓夥計再去重新買上一份回來。
他大口撕咬著炭火燒雞,再咕咚咕咚灌上一碗燒酒,心情也慢慢平靜舒適起來。
至於剛剛在樓梯口發生的事情,口腹之欲得到滿足後,心情不錯的顧判並不準備繼續追究,而是直接將其歸結於那家夥喝多了,神智有些不太清醒的原因。
畢竟吃酒誤事,酒後不能駕車。
狠狠吃了一陣後,空空如也的肚子終於有了些酒肉墊上,顧判也就斯文起來,洗淨手拿起筷子,細嚼慢咽品著滋味兒。
哐啷!
客房的門被人從外麵撞開了。
他放下酒碗,從桌上抬起頭來,看到了怒氣衝衝準備進來的幾個大漢。
他陡然間消失在了桌後。
“我救了你們一命,明白麽?”
下一刻,顧判將手上一直捏著的雞腿連骨帶肉塞進口中,低頭看看東倒西歪癱在走廊上的幾人,進屋關上了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