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號,星期一,大雨。
我和宜秋一起從派出所出來時,夜雨像個不知饜、足的婪獸侵襲著整個黑幕,人間四月天還帶著冷風料峭的餘威。
鑽入宋家私家車後,宜秋仍舊餘怒未消,兩手狠狠地揪扯著無辜的小提包,全然不管這個小巧的奢侈品到底有多名貴,仿佛它才是害我們出入派出所的罪魁禍首。
我真的沒怪她。
宜秋是個活潑可愛的女孩,業務水平很高,在我的樂器坊工作了幾年,幫我接了不少的大訂單,也替我招攬好幾撥學員,讓我十分的省心。
省心到就連我的終身大事也給安排上。
其實,說她是我的員工,那真的是抬舉了我。
宜秋不缺錢,宛城首富的獨生女兒怎麽可能會缺錢呢?
我發給她的半年工資和提成福利加起來,才夠買她手上那隻正在接受酷刑的小提包呢!
她來我的樂器坊工作,純粹是為了打發無聊的時間而已。
樂器坊裏,她和另外一個員工小翁總喜歡拿我調侃,說什麽“隻要老板還沒脫單,那些天天跑來挑選樂器的單身客戶是不可能看中咱倆的”之類的玩笑話。
然而小翁早已經名花有主了。
至於宜秋,她如果要嫁人,那絕對是霸占宛城各大電視新聞和報紙雜刊的頭條。
所謂皇帝女不愁嫁,宜秋從年滿十八歲開始,宋家大門幾乎每天都迎來不少政商巨賈的求婚,宋叔叔十分的樂見其成,卻並不表態青睞於哪一家,似乎在慢慢篩選乘龍快婿。
宜秋最初幾年還覺得蠻新鮮的,約會了一個又一個的求婚者,大概每一個都極盡所能的奉承討好她,久而久之,她反而索然無味,現在幾乎把樂器坊當成了避難所,白天在樂器坊呆足了五六個小時,回家如果見到登門拜訪的黃鼠狼,就把我推出來做擋箭牌。
我知道,宋叔叔是希望宜秋能嫁給她真心喜歡的人,所以才沒有幹涉宜秋的感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