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有什麽好想的。我就在這,不用想,你隨時都能看到我。”方尋伸手刮刮牧野的下巴,真心覺得這隻傻狗,蠢狗,說出的每一個字都在往他心上鑿。
他忽然想到第一次見到牧野的那個晚上,當時小區停電,他拖著受傷的腳爬到十三樓,根本想不到在走廊的對門鄰居會是和自己走完一生的人。
牧野說:“那也想,我就是很想很想你。”
然後摟過方尋緊緊抱著他的腰,他的唇貼著方尋的胸膛,在方尋心髒跳動的地方輕輕吻了一下。
第二天方尋上班,牧野依舊六點多鍾起床,帶爭光下樓晨跑。唯一的變化是他最近都會給方尋做完早餐再去學校上課。
今天做的三明治,做好在餐盤裏一擺,他去臥室叫方尋起床。
起床對方尋來說真的太難了,尤其現在天漸漸涼了,他恨不得黏在**,動都不想動一下。
牧野把手伸進被子裏去撓方尋的腰,方尋怕癢,連忙往裏縮。他趁著方尋閃躲的間隙一手拖著方尋的背,一手穿過方尋的腿直接把人抱到餐廳。
光是這樣的戲碼幾乎天天都在上演,有時候方尋都覺得自己不是喜歡賴床,而是喜歡牧野用這種方式叫他起床。他也喜歡牧野黏著自己,依戀自己的感覺。
出門上班時在牧野唇上親了一口,方尋問:“你幾點去和室友打球?”
“具體時間沒定,我幾點到學校就幾點打。”牧野今天沒課,和室友約好去學校打球。
“我在你下班前就回來。”牧野就被方尋親了一口根本沒親夠,這會兒又按著方尋的脖子親了好久說,“我直接去寵物醫院找你。”
方尋抬手摸了下嘴角,是麻的。
現在也沒時間膩歪了,他拿上車鑰匙就要走。腳跨出門檻時又轉身衝牧野說:“這樣吧,你也別來醫院找我了。我下班了去你學校接你,咱倆去夜市轉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