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呂氏兄弟大為震驚的這份上書條陳, 竟然“膽大包天”,建議對現有青苗法進行改動。
青苗法是天子趙頊登基,王安石拜相開始變法之後, 推行的第一項重大新政,其本身極有爭議,而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也因此承受了無數攻訐與巨大的壓力。
最終隻有豐盈起來的國庫為王安石爭取到了來自天子的支持,才使該法能夠順利推行下去。
來自三司使沈括的建議是:不再由官府發放青苗貸, 而是由民間代勞。目前有資格發行的是錢莊和金銀鈔引鋪。這些民間機構向老百姓放貸, 官府從中抽稅。
而沈括在他的條陳中寫得非常清楚:絕不是青苗法不好,隻是官府已經將其推行至全國各地, 便沒有必要繼續由官府強力推行, 不如轉交民間,由官府“監管”民間來做就好——
呂升卿讀完這份建言, 氣咻咻地說:“這沈存中, 還真當自己是‘計相’了?”
沈括頂著三司使的差遣, 但實際上這差遣是“權三司使”,代表沈括資曆不夠, 隻是官家手上沒人, 先著沈括暫時頂著這個位置。
呂惠卿沒有接話,他認為弟弟的這種牢騷,發來沒有絲毫意義。
“再說了,以後國庫隻是從稅金裏抽頭,能收到以前那麽多的歲入嗎?”
呂升卿自以為抓到了沈括的痛腳,此刻聲音尖銳, 仿佛正與沈括一道, 正麵在官家麵前對質。
呂惠卿卻很冷靜:“未必不能!”
呂升卿當即一噎。
呂惠卿確實目光如炬, 他隻看了一遍這份條陳中的措辭,就已經完全明白了沈括的深意。
沈括的意思是:官府把青苗法交出去,同時從民間錢莊手裏,把所有跟放貸有關的稅金都拿進來——這典型的打一個巴掌給一個甜棗。
民間但凡想要通過青苗貸獲利,就必須把其餘放貸的生意也向官府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