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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辯護

聽完審訊之後一般是要受審判的,審判不一定要到法庭,警察局也可以。手機輕鬆閱讀:αр.整理隻有當你覺得不公的時候提出訴訟,你才會進入法庭接受律師的辯護(純屬亂談,這些事本人沒有經曆,不知道流程)。

蕭南和父母來到警察辦公廳

辦公廳裏有很多人,其中以犯人居多,而犯人裏麵最多的是一些十七八歲的青少年。“小子,看什麽看,沒見過紋身啊”?一個染著黃毛,穿著黑色背心的少年犯見蕭南盯著他手臂上的**女子紋

身看感覺有些不爽。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你不要怪”,蕭母連連道歉,生怕惹上什麽麻煩,心中早已經忘了自己的兒子是一個以一敵三十的‘英雄’。

蕭南也有些不爽,不就是看了一下紋身嗎?有什麽了不起的,紋身紋了不就是讓人看的。

道歉?

還小孩子?那個家夥怎麽看也比我小好不好。不過說真的

以前看過人紋龍紋虎(電視上),紋女人還真是頭一次,而且還是**女人,**........

“誰是蕭南”?一個很拽的聲音傳來,打斷了某人的意**。。

“這裏,這裏”,蕭父連忙回應道。警察走過來,蕭父立刻問道:“這位同誌,我們是不是可以回家了”?在蕭父的眼裏,兒子的行為雖然有些匪夷所思,但所做的似乎並沒有什麽錯。所以心裏雖然

有些擔心,但

還是放心居多。

這位很拽的警察並沒有回答蕭父什麽話,而是直接翻開檔案,念道:“蕭南,男,18歲,文華高中三年級學生,2009年4月13日在校門口與人群毆,重傷10於人,輕傷20於人。

判:罰款2萬元,拘留三個月,不容保釋。”

什麽?!

警察一念完,蕭家一家三口均大駭,蕭父不相信的問道:“這位警察同誌,你們是不是弄錯了,我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