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教室,蝗蟲對蕭南豎起了大拇指“強”。(全文字小說閱讀,盡在.1κx.(1⑥κ.文.學網)
關上門,靜靜的坐在位置上,現在應該沒有人再敢來敲後門了,某人絕對有希望成為世界上最強悍的守門員。
第一、二節課是英語課,英語老師是學校裏的一位副校長,五十多歲,好像還去國外留過洋。
“Gd/mrning,sudens”
“Gd/mrning,ecer”
這兩句是每節英語課都必備的(當然,前提是早上)。
英語老師一來,首先第一件事就是默寫單詞,錯一個罰抄五十遍。唯獨一個人是例外的,不用說那人就是蕭南了。為什麽呢?
因為英語老師每次報的單詞是100個,錯一個是50遍。某人錯得最少的一次好像是98個,這樣算下來也就是4900遍。抄得完嗎?抄不完,他也不會抄。這個不會抄不是他不想抄,而是他抄都會抄錯。比如說:ecer,他會抄成ecer,c他會抄成c。這有什麽辦法?
當然,這也不是重點。重點是老師看他抄的看多了的話,連同自己都會錯。有一次上課就是這樣,明明是gd,老師在黑板上卻寫成了gd。原因是什麽?
因為某人前一天呈上來的單詞罰抄都是把gd寫成的gd,簡便方法嘛,要那麽多0做什麽,省略一個應該沒什麽。50遍啊,老師盯著看看久了,也看慣了,就成gd了。
這一次同樣也不例外,第一件事也是默寫單詞,隻不過不同的是這次默寫的單詞是高一的。
一聽到老師這麽說,下麵的同學們立刻騷亂起來了“!my/gd!”
“不是吧,老師”——是的。“..........”
“可我沒有複習啊”——我沒讓你複習嗎?“..........”
還好老師還算體諒同學,給了十分鍾讓他們瀏覽一遍。隻有蕭南的心裏冒出來一個想法: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天助我也’?
高三的英語課確實是早就上完了,可是還沒有複習完啊,誰會想到老師居然這麽快就掉轉頭來從零開始。一個個爭先恐後的翻著書,生怕比別人看少了似的(廢話,老子又不是蕭南,不用罰抄單詞,50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