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讓燒了一整夜,清晨五點多才降了溫度,八點多的時候賀莎打來電話,說今天遺產清算,涉及房產,之前的書麵放棄並不能作數,需要到公證處辦理。程讓不想去,至少今天他不太想出門,可是隻要一想到自己不去這些所謂的親戚會有什麽樣的反應,他就不想拖延。
“地址發我吧。”程讓說。
程讓到的時候公證處的大廳裏賀家人都已經到齊了,隻差他一個,賀康看到程讓便讓弟弟賀昌去排隊了,程讓也沒有說什麽,坐在最靠門的位置等著。
他大概還是有些發燒,陽光照在他身上他依然還覺得冷。
賀莎走過來坐在他身邊,知道他不喜人碰,保持著一定的距離:
“電話聽你聲音很沙啞,不舒服?”
程讓搖搖頭。
“小讓,你外公到最後也沒改變遺囑,還是想把他能給的都給你,你考慮清楚是不是真的要放棄。”
程讓幾乎是沒有什麽猶豫的說:“我不要。”
他不是不能收,賀明良在清醒的時候立下的遺囑,他沒什麽不能要的,可程讓也知道自己若是收了,將會是無休無盡的麻煩,他們是不會眼睜睜地看著一個殺人凶手拿到這些財產的。
更何況,程讓是真的不需要。
他不需要賀明良用這種方式來彌補什麽,他也並不覺得可以彌補的了。
賀莎還想勸什麽,程讓卻打斷了她:“小姨,我要走了。”
賀莎並不意外,隻是沉默了許久,最後笑著說:“走吧,哪裏自在就在哪裏,沒必要停留在這個地方。”
程讓側臉看她一眼,淡淡笑了下。
賀昌提醒到他們了,程讓便和賀莎起了身走到了辦事櫃台,一應手續由律師交由辦事員,程讓隻需要在放棄繼承書上簽字就可以,都是準備好的,程讓簽了字就能走,可當他落筆的時候卻看到了那個熟悉的地址,他家的地址,賀明良說什麽也要把那套房子留給自己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