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8點20分整,兩棟別墅之間的路口,鄭書昀一身西裝坐在車內,看著後視鏡裏那個指尖勾著運動背包的青年。
對方單手插兜,身影被天光描摹得單薄頎長,眉眼明媚燦爛,看看天,看看地,遛彎似的不疾不徐,走到他車旁總共花了59秒。
上車後,裴楠發現鄭書昀天生冷然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意味難辨,便立刻指著手機上的計時器,理直氣壯道:“還差一秒過20,我沒遲到。”
見裴楠抿著嘴,一臉難得的嚴謹,鄭書昀心頭閃過“可愛”兩個字。
他“嗯”了一聲:“表現不錯。”
裴楠:“……”
如果沒記錯,這好像是鄭書昀有史以來第一次誇他,但總感覺鄭書昀用四個字偷偷給他降了輩分。
車子駛出別墅區的安檢口,裴楠看向身邊:“鄭書昀我問你,你真的情願給我當司機嗎?如果是被逼的,你就眨眨眼。”
說完他盯住鄭書昀線條淩厲的側臉,然而那銀絲眼鏡後的目光仍舊長久注視前方,連半點波動都沒有,唯獨喉結輕滾了一下。
半晌,鄭書昀道:“好好配合,別讓我為難。”
*
豪車出街果然非同凡響,平時裴楠要小心翼翼開上四十分鍾的路程,不到半小時就結束了。
裴楠下車,關門轉身之際,餘光瞥見鄭書昀拿起了一個銀色保溫杯,他不禁回頭,透過半開的車窗,看到鄭書昀擰開杯蓋,仰頭喝水。
在鄭書昀視線掃過來之前,裴楠火速收回目光,卻難以壓下心中升起的愕然。
因為他認得那個杯子,鄭書昀去楊岐酒吧接他的時候,他坐在鄭書昀車裏,用這個杯子喝過水。
可鄭書昀不是有潔癖嗎?
在他的認知當中,這個保溫杯被他碰過之後,理應當晚就奔向垃圾桶的懷抱,而非時隔一周,出現在鄭書昀的唇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