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歸罵, 但俞簡不會不用這本法典。
他先拿出筆,在上麵測試性的寫下一條:【禁止在監獄抽煙,違者死亡。】
如此嚴重的後果, 看的係統心驚膽戰:“簡簡,這不太好吧?”
“有什麽不好的?你看。”俞簡指著書本。
上麵的那行字中, ‘死亡’兩個字被自動抹除了。
也就是說, 他現在的實力, 還不足以讓法典執行死亡懲罰。
與此同時, 法典上出現一條提示:【本法典為殘缺版, 最高懲罰為中傷。】
得, 不光和他實力有關,還和法典自身相關。
他又測試了好幾條懲罰,得出結論。
以現在的實力, 他隻能讓違背法規的人出醜——即他們可以當眾掉褲子,無緣無故去操場跑幾圈,或者在眾人麵前學青蛙叫等。
再往上受到輕傷的懲罰, 就做不到了。
而法規前麵半段的【禁止xxx】, 也不能寫違背常理善惡的規則, 比如【禁止人們在監獄吃飯】這一條, 就不會成立,法典會自動抹除。
但是如果改成【禁止非友善居民在監獄吃飯, 違者吃飯拉肚子】,居然奇跡的沒被抹除!
俞簡想了想, 還是把這條擦掉了。
權衡半天,他最終寫下三條法規。
第一, 禁止亂扔垃圾、隨地大小便、吐痰, 違者繞監獄操場深蹲一周。
第二, 禁止在非抽煙區域抽煙,且每日抽煙數不大於二根,違者十日無法吸煙。
抽煙對一些人來說沒什麽,但俞簡特別討厭。
尤其是抽煙還損人不利己,考慮到有人會用抽煙緩解壓力,他還是給了一點空間,沒有完全禁止。
而第三條……
係統跟著念了出來:“第三,禁止所有人以任何形式對任何生物非生物進行加害,包括但不限於言語、身體、心理傷害,此法規將在檢測到犯罪後請示最高獄長,經由獄長同意後執行,違者將繞操場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