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名叫“發財”的賭館坐落在茅縣縣城街道的最深處,雖然是個很偏僻的角落,但是架不住那些賭鬼熱情高漲,一樓大廳裏擠了滿滿當當的人。
大廳原本能放二十張賭桌,此時隻有十張,中間的場子被空出來搭了一個大台子,上麵掛了個“擂”字,有兩個人正在上麵開賭,剩下的看客把台子四周圍得水泄不通。
“大大大大大!”
“小小小小小!!”
“開咯!大!”
“瑪德今天手氣不好!再來!還賭小!!!”
……
紀明塵抱臂在邊上冷笑,指著擂台上開賭的兩個醜陋男人問蕭遇深:“這就是你說的花魁跳舞?”
蕭遇深:“擂台賭大小隻是個過程,今天開賭的彩頭的確是花魁。”
紀明塵去轉了一圈,很快了解到蕭遇深說的不是假話。
原來,發財賭坊每月初一都有個保留節目,就是擂台賭大小。規則很簡單,兩個賭鬼上台搖骰子,隻賭一輪,點數小的淘汰,並且要輸掉身上所有的錢,點數大的守擂成功,迎接下一位挑戰者。其餘的看客則可以在場外押注賭大小,輸贏自負。
擂台上連贏十輪的人除了可以拿走場上的錢之外,還能帶走茅縣的花魁紅娘子,不過至今尚未有人能連續十輪都獲勝過,一方麵是因為連續獲勝的概率特別低,另一方麵則是因為能上擂台的人越來越少。
賭場規定,上擂台起價十兩紋銀,這在當今可以抵得上茅縣一戶人家一年的口糧費,因此一天內能參與賭博的人數是有限的。
紀明塵繞著賭桌看了一圈,很快就看出貓膩。
現在守擂台搖骰子的是個穿馬褂的大漢,他已經連贏了六局了,手法很簡單,不過是在賭桌擂台底下加了一塊磁石而已,在磁石的控製下,他想怎麽搖就怎麽搖,賭大賭小都是自己說了算,對麵的人當然必輸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