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裏突生變故以前, 蘇逸的的確確是一個標準的富家少爺。
那時候,他還是家中獨子,含著金湯匙出生, 備受寵愛。家庭呢,還算和睦, 基本上是衣食無憂,想要什麽就有什麽的那種。
葉絕曾經調侃過蘇逸, 說他是“蘇大小姐”,十足的千金派頭, 似乎也沒說錯。
比起蘇煥蓉的陪伴式教育, 盧起峰就敷衍得多,也很是不上心, 完全沒有一個“父親”該有的樣子。
或許他覺得“給錢”,就是一種“關愛”。甩給蘇逸的零花錢, 動輒便是上千塊。
——打發他自己出去玩兒,省得來煩。
當時的蘇逸,十歲出頭的小屁孩一個,手捏幾十張紅鈔票的小學生, 真正的煩惱沒幾個,反倒是……
他時常為“這麽多的錢,該怎麽花才好?”的問題而發愁。
偶爾感覺到嘴饞了,在路邊買個肉串、糖葫蘆什麽的, 店家找的零錢, 蘇逸那兩隻小手, 壓根捧不住。
零零星星的幾個鋼鏰, 從虎口處漏出來,直往地上掉, 一步一咯噔。
身為一個會移動的“小金庫”,小書包裏揣著巨款,簡直就是一個明晃晃的、歹徒最愛的打劫對象。
多虧了蘇煥蓉的教育到位,小小年紀的蘇逸,明白了“財不外露”的道理,也慢慢地,開始學著存錢。
不過說到底,在蘇逸的心裏,對於“金錢”這種東西,仍舊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
就算達不到“花錢如流水”的程度,他也難免會有一時衝動的時候。
在意外發現一個情緒發泄屋之後,僅憑著好奇心和探索欲,蘇逸都能當場給“黑心老板”方縉送錢。
大手大腳地花了兩千塊,辦了一張沒什麽用處的破卡——在方縉的店裏,消費一次,最多七八塊錢。而蘇逸本人,一年也去不了幾回。
更何況,方縉這破店,還隨時麵臨著倒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