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察局。
沈逢坐在審訊室裏麵,垂目看著手上的鐐銬。
他在緬甸的時候怎麽就沒想到自己會有這麽一天呢?
“你在大庭廣眾之下毆打大學生,為什麽?”
“那人犯賤。”沈逢冷冷回答。
“請你端正態度!”
沈逢坐正身子,然後緩緩抬頭,一字一字答:“我打了就打了。”
“更何況,我錢也賠償了,最多在刑拘幾天吧?”
“這件事情先別論。”旁邊沉默的人開口,這是市監察局的人,他站起來說:“據我所知,你們在緬甸又貿易。”
“我是在緬甸有貿易。”沈逢強調了一個我字。
“和沈氏集團有關嗎?”
“當然沒有關係,我都說了是我。”
“你知道在緬甸的貿易是什麽嗎!”監察局的人怒問。
“我知道,那玩樣,不能碰。”沈逢拿出自己在緬甸混的樣子,一臉不屑的看著警察,他笑說:“沒辦法啊,手上沒錢啊,而且,那在緬甸又不違法。”
“好啊,那你全部認罪了是吧?”
沈逢點頭,一字一字的說:“我認罪。”
他的眼底滿是靄色,這個認罪代表著,他可能往後十餘年,都要在暗無天日的地方度過。可是他願意,為了他哥,為了沈家。
“過段時間會開庭審判。”警察說,“接下來你會先在拘留所度過。”
沈逢點頭,過了一會兒,他又說:“警官,能讓我和家裏人通個電話嗎?我可以開免提。”
兩位警察猶豫了一會兒,還是拿出了手機。
*
許閑這段日子一直住在嚴申家裏麵,沒有去學校,也沒有出門,嚴申每天都會按時給他做一日三餐,有時候晚上會彈彈鋼琴,會教他如何做奶茶,許閑忽而覺得這樣的生活的才是生活,新加坡那邊日日夜夜他幾乎都是一個人,整夜的想著父親的死和母親的瘋癲,去恨著自己的哥哥,那樣的生活,真的太煎熬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