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非典型側寫師

第71章 交換殺人

兵子一邊駕駛著警車,一邊說道:“多虧了蒙先生,在數據庫裏比對到了嫌疑人,還一下子就找到她的手機定位了。”

司陣在副駕上看著中控台導航上的紅點,道:“定位沒有動,這個位置有監控嗎?能否確定是她本人?”

“那裏是公園,攝像頭不多,”兵子頓了一頓,道,“不過我同事說已經看過附近路上的監控了,嫌疑人確實是去了這裏。”

“嗯。”司陣點了點頭,問道,“嫌疑人的身份是什麽?”

聽到司陣的這個問題,兵子神情突然變得懊惱起來,他說道:“我見過她的,這人之前在我們分局報過案,叫孔玲兒。那個案子不是我負責的,酒店監控裏她又化了濃妝,我就一下子沒認出來。”

“她去報案?”印歸湖有些疑惑,他問兵子道,“報的什麽案你知道不?”

“好像是強/奸案,但是最後沒有立案。”兵子回憶了一下,道,“因為在她身體裏找不到體/液。那天她和公司同事聚餐,喝酒喝醉了,被同事送回家的。她隻是感覺自己被侵犯了,說不清楚事情是誰做的,怎麽做的。後來她沒再要求立案,就自己回去了。”

聽這描述,孔玲兒還真是一個可憐人。

她受到了別人的傷害,在克服自己的羞恥心之後,鼓足勇氣去尋求幫助。

結果,不僅沒得到任何幫助,還被二次傷害了。

也許,她非常清楚知道事情是怎樣發生的,隻是在陌生人的注視下,沒有辦法複述出來吧。

在她放棄控訴傷害她的人那一刻,不知道,她在想什麽……她會不會後悔,後悔走進曜安市公安局第三分局?

在那一刻,她是不是很絕望,不再相信這些穿著警服的人能庇護她?所以,選擇了用自己的方式來保護自己。

這樣看,她做出這些殺人的行為,似乎是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