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臨,北興市市中心的寫字樓紛紛亮起了霓虹燈,小吃街的宵夜檔也掛上紅色的燈泡,出來擺攤了。
熱鬧喧囂的夜生活,開始了。
如果從高處俯瞰,那現代都市裏的點點亮光,就如璀璨銀河。也許,在這陽光無法照射到的一角,人類眼中的星星,和星星眼中的地球,是一樣的吧。
人們逛著街,享受著下班後的愜意,夜市裏的歡愉。
在這一刻的平靜裏,人們卻不知道,有另一群人,為城市的繁榮安定,犧牲著自己休息時間,甚至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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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興市特殊案件調查部內,司陣的外勤分隊還在挑燈夜戰。
“案還沒破,就不回酒店休息了。”司陣道,這不是建議,而是命令。
“啊……這,”李國福不好意思地撓撓頭,道,“我答應了老婆每天晚上帶孩子呢。”
“你回去,我和印歸湖留下來就行。”司陣道。
他和不同的外勤人員打過很多次交道,知道有的人幹這行是為了心中的責任、使命,也有的人是為了混口飯吃,他不會去評價什麽。
司陣隻是協助辦案,李國福嘴上喊著他領導,其實他並沒有管轄地市級特案部人員的權限。而且,李國福沒有經過側寫培訓,留在這裏也確實幫不上什麽忙。
印歸湖倒是沒什麽意見,他已經加班加習慣了,通宵查案也是常態。
雖說休息好才能保持頭腦清醒,但凶手可不會休息。
他們多延誤一陣,就可能多一個受害人。
李國福收拾東西下班了,北興市特案部裏隻剩下司陣和印歸湖。
但是,這次的獨處,和上次不一樣,氣氛竟一點都不尷尬。
因為印歸湖了解司陣,他知道,在公共場所,就算沒有旁人,這個循規蹈矩的男人,也不會做出什麽驚世駭俗的事。
司陣撥通了蒙校希的電話,那邊的人也沒喊著要休息,不是因為勤奮,而是因為蒙校希的作息本來就日夜顛倒,是個夜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