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學校的車上,時涵透過墨色的玻璃,出神地眺望高懸海灣上空的下弦月。
深青色的天幕並未選擇添加雲彩,隻留淡金色的一輪月,不圓滿,也孤寂。
長久的無言中,左梓樂突然問:“你的鸚鵡呢?”
時涵側轉過頭,呆滯地眨了下眼。
對啊,他的唧唧呢?
一想便想到了,剛剛躲在花園裏親熱,臨走時太難過,把唧唧忘在那裏了。
時涵道一聲“糟了”,想讓司機調頭,心裏卻立馬想到,還有杜山闌。
應該能被杜山闌注意到,現在這節骨眼上,最好還是別回去刷存在感。
一隻不太會飛的小鳥而已,被人撿到肯定也會交到左媽媽那裏,就算給弄丟了,他也咬牙認,絕對不能再回去給杜山闌添亂。
他自責地按住胸口,胸口發悶難受。
楊笠的電話又來了,這回沒有著急忙慌的語氣,隻是也算不上好消息。
她第一時間找人截圖保留證據,找到律師團隊走法律渠道維權。造謠造謠,造謠本就是違法的,違法當然就可以告,隻是事關形象,最終效果和能挽回的損失有限,好比有人往你身上潑一盆髒水,洗得再幹淨也臭過了,用她的原話說,走一步看一步吧。
唯一讓他鬆口氣的是,一通警告過後,節目組那邊暫時沒有繼續施加壓力,畢竟預熱視頻都宣了,正式播出少一個人,高低仍算事故。
他問:“笠姐,一般藝人都可以用藝名的吧?”
楊笠沉吟,“嗯,怎麽了,你想換名字?”
“對。”時涵確定地點頭,“換成駱希涵,我以前的名字。”
當初他沒有戶口,被丟到駱家後,駱家人吵了大半個月,父親堅持選擇收留他,但駱太太死活不肯同意他與駱星遙用同個姓氏,最終廢了一番周折,給他改成了時涵。
與駱星遙的種種,已經同楊笠解釋清楚,楊笠思考了一會兒,不甚同意地提醒:“這個節骨眼上改藝名,你和駱星遙的關係恐怕要捂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