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晟是個名副其實的官二代。
在民國初期,官就意味著錢和權,再加上正黃旗的血統,身份更是上升一個檔次。
越是這樣的家庭,越講究門當戶對。
阿瑪額娘怎麽會允許自己的孩子,娶一個鄉下野丫頭呢?!
所以,李宗晟回家剛說完訴求,就被關進自己房間閉門思過不得外出。
他也試過逃跑。
爬窗跳牆。
都被逮了回去,一頓胖揍,差點把腿打斷。
阿瑪更是放出狠話,“你要是再敢跑,我就弄死你。”
李宗晟心說,弄死就弄死吧,
性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於是,便開始絕食抗議。
就這樣從早折騰到晚,從初一折騰到十五,從初夏折騰到深秋。
眼見親兒子日漸憔悴,形同枯槁,額娘第一個撐不住了,
“孩兒啊,你要是真喜歡,那就去吧,阿瑪那我來說。”
“真的嗎額娘?”李宗晟探出腦袋,兩眼放光。
額娘含淚點頭,“額娘還能怎麽辦呢?又不能眼睜睜看你去死。”
於是,李宗晟終於踏上去太行山的路,興高采烈地想將劉鶯接回城了,
自立門戶,娶妻生子。
那個年代,通訊基本靠吼,
再不濟就是書信,
電話之類的早期科技產品是給有錢人準備的。
所以,這幾個月,李宗晟完全不知山裏村莊發生的變化。
於是,剛回來就給他一個大大的驚喜。
李宗晟一路狂奔,身後腦袋與身子方向相反的劉鶯便窮追不舍,他一邊回頭一邊暗罵,
草草草!
她到底是怎麽做到的,
倒著跑都能健步如飛?!
遠處殘陽如血,落日餘輝將村莊染紅,陰森恐怖中處處透漏著詭異,尤其是李宗晟繞村跑了一圈,竟沒見著一個活物,不經意抬眼,還瞧見了土坡上的荒墳。
“宗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