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最恐怖驚悚的事,無非是站在另一個角度看到自己的屍體。
楊懷仁就經曆了這一切,在另一具驅殼中望著黑暗中逐漸冷去的“自己”,真是別有一番滋味。
在這之前,楊懷仁最後的記憶是清晰而生動的,作為一家遠近聞名的胡同小飯館的少東家兼廚師……助理的他,一大清早就被大廚老爸攆著起床,騎著他的名牌電動三輪車,到早市上張家小妹的菜攤上揀了一整車時鮮蔬菜,臨走還與她打情罵俏了一番。
至於後來,卻像是斷片了一般,是怎麽也想不起來了。
呆傻之間,周圍的景物逐漸明亮起來,即使是早晨,初夏的第一抹陽光也有些灼人。
楊懷仁覺得有必要把“自己”給埋了,這事兒做起來有些詭異,卻是勢在必行,讓“自己”曝屍荒野可不是多麽好玩的事情。
“哥們,對不住了。”
楊懷仁嘟噥著,把“自己”身上的錢包鑰匙手表啥的搜了個幹淨,除了一小包幹辣椒,大包的時鮮蔬菜都摔了個稀爛。他尋了根趁手的樹枝開始刨坑。
直到挖斷了七根酒瓶兒口粗細的樹枝,才算掘好了墳墓,勉強給“自己”下了葬,已是晌午時分了。
在溪邊洗淨了一身臭汗,楊懷仁這才看清楚現在自己的模樣――一個身高隻有一米七出頭,年約十七歲,皮膚白淨身體瘦弱的窮生。
“你姥姥的死孩子老天,兩世為人,就不能讓我做一次帥哥嗎?”
溪水映照出的一張臉,五官也算精巧,可是比帥哥二字,起碼還有條街的距離。
尋了塊扁長的的石條充了墓碑,楊懷仁給“自己”留下了墓誌銘――“本妖蝸居此處,晝伏夜出,善吸人血,哨聲為號。”
取下一個管哨鑰匙鏈夾在兩塊青石之間,楊懷仁這才滿意的撇嘴一笑,“看誰敢靠近本大爺的領地!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