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衛言來影視城之後,隻當過群演,並沒有接觸過真正的演員圈子,他對“經紀人”這個職業,還真沒有什麽了解。
蘇向揚是把季衛言帶到了自己房間裏的,他房間裏有一個他用來當書桌寫作業的舊折疊桌,還有兩個骨牌凳,他和季衛言一人坐一邊,然後他給季衛言講了經紀人到底是什麽。
其實在國內,早年是沒有經紀人的,那時候全是公家單位,演員按月拿工資。
但如今,情況已經發生變化。
“經紀人分成兩種,一種是獨立經紀人,一種是團體經紀人……”蘇向揚慢慢說著。
獨立經紀人直接和藝人簽約合作,他們規劃藝人的事業,安排藝人的行程,還要進行營銷……獨立經紀人想要捧紅藝人不容易,要做的事情也很多,一般來說和藝人的傭金分成是五五開。
他猝死前是在星耀工作,不算獨立經紀人。他們這樣的經紀公司,會跟藝人以及經紀人簽合同,藝人的很多工作由公司安排,有些公司的經紀人壓根拿不到藝人收入的抽成,隻能拿公司給的固定工資。
當然他並非隻拿固定工資。星耀不是大公司,沒有太多資源給藝人,需要經紀人自己去給藝人找資源,所以他當時拿底薪的同時,還拿手下藝人收入的抽成。
星耀算是不錯的,因為是小公司,對藝人收入的抽成不多,有些公司就不一樣了!
蘇向揚記得很多大公司和藝人簽約,藝人的收入先跟公司五五開,然後剩下的收入藝人再跟他們的經紀人五五開,最後落到藝人手裏的錢,也就百分之二十五的樣子,再交個稅的話……藝人片酬一百萬,自己到手估計就二十萬。
這也是很多藝人被公司捧紅之後,會跟公司起衝突,最後選擇離開公司的原因。
當然這些離開公司的藝人自己開工作室,片酬就自己拿大頭了,總之娛樂圈什麽情況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