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越斂從羅困出來的門進去,回到了最開始進門的大廳,另一邊有道門裏燈光明亮。
羅困跑到前麵帶路說:“大哥,快點,不然要被他們吃完了。”
莊越斂覺得他好歹也算是顧客,應該不至於,但走進去發現沒有人把他當“外人”。
一張破敗陳舊的長餐廳,桌麵上有著不知陳了多少年的汙跡,澄黃的燈光下,擺滿了一道道並不精致但分量夠大的菜,香味不斷飄出來。
20多人擠坐在一起熱鬧又嘈雜,有一股說不出的融洽氛圍,沒有一處像是一群窮凶極惡的暴徒。
他甚至懷疑這裏還是不是衡北四,是不是赤岩城的下城。
“土豪,快來!”
淩千瑾發現莊越斂熱情招手,還把一旁的人推擠開,給讓出了一個位置。
莊越斂在軍校時的食堂也沒這麽擁擠過,他往剛剛能容下他的位置坐下去,桌對麵就有一人喊起來。
“土豪大佬,感謝你讓我們今天吃到了肉!我可是好幾年都沒這麽吃過了。”
他這才注意到桌上的菜,大部分都是大塊大塊的肉,一桌子人都吃得滿嘴油膩,連羅困也不知什麽時候擠到了角落大吃起來。
接著又有一個人喊:“土豪,你要是一年病個幾次,我們就天天兒有肉吃了!”
淩千瑾隨即往他麵前的碗裏夾來一大塊肉,“你失血過多,應該多補補。”
“你真的學過醫嗎?肥肉不補血。”
“你還挑食!”淩千瑾不服地說,“你一定沒有經曆餓三天隻能吃沙子的生活。”
莊越斂沒回答淩千瑾的話,他確實沒經曆過,因為莊銳寧願自己餓三天也會把最後的吃的留給他。
他想到了房間裏的小豹崽,問淩千瑾:“還有沒有幹淨的碗?再給我一個。”
淩千瑾反問他,“還要碗做什麽?我們的碗就這樣,換了還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