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筠潼放下手中的書本走向他,由衷地佩服道:“盛奕宸,你真的好厲害啊。”
難得他這麽誇讚自己,盛奕宸深感受用,不過他沒弄懂自己厲害在哪,就微笑地望著他,用眼神示意他解釋一下。
“你英文口語說的太好了。”
淩筠潼走到他身後,雙手放在他肩上,非常賢惠地給他按按捏捏起來,邊按邊感慨道:“以前我爸曾想過要送我去國外留學,不過因為我實在沒學英語的天賦,他怕我到那邊連個能說話的人都沒有,最後不得已還是放棄了。所以,我特別羨慕你們這種把英語當母語用的人,我就做不到呢。”
聞言,盛奕宸隻是不置可否地笑笑,沒說什麽。
其實他除了英語流利,德日法西班牙語也是能出口成章的,除此之外,他甚至還會一點俄語。
這幾個語種都不是他通過正規學習掌握的,而是小時候跟媽媽住在美國的唐人街時,被迫學會的。
說好聽點是唐人街,其實也就是相當於那個城市的貧民區了,那裏聚集了很多來自世界各地的難民,想在那過得好一點,就必須得學會和附近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他從小跟著堅強不屈的媽媽在那裏討生活,耳濡目染之下,不知不覺就打下了多國語言基礎。
六歲那年,媽媽發現自己染了不治之症,便拿著那些年好不容易積攢下來的錢,買了兩張回國的機票,帶他回盛家認祖歸宗。
雖然在盛一凡的周旋下,他如媽媽所願住進了盛家的豪華祖宅,可他的生活並沒有因此好過多少,經常被盛老爺子和盛一凡的原配夫人曹嬌芸虐待,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傭人見他不受重視,也跟著變著法磋磨他。
雖然他貴為盛家大少爺,但也隻是得個名頭好聽而已,事實上過的還不如盛家養的看家犬。
至少看家犬不會莫名其妙就遭一頓毒打,而他……他現在後背還有好幾道當年留下的淡淡疤痕,這些都是他曾經受辱的證據,也是他這輩子都不可能和盛家和解的症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