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縣衙大堂內,除了原告數人外,其餘負責審案的文吏衙役也都已經一一就位。
隻是沒有看到姐夫的人影,這該不會是為了什麽避嫌,給故意支走了吧?
幾名原告站立一旁,目不斜視,一臉雲淡風輕,偶爾撇向許仙的眼神,也滿是輕蔑之色。
當衙役的水火棍開始有節奏的敲打地麵,整個公堂的氣氛,一下子就變得肅穆莊嚴起來。
錢塘縣的縣尊大人也在這水火棍的伴奏下閃亮登場,除了那兩撇精致的鼠須外,其模樣跟瘦猴兄倒是有七八分的相似,很是親切。
雖是兩世為人,不過以被告的身份參與庭審這種事,倒還是頭一遭。
不過許仙一點都不緊張,甚至還有一點竊喜。
可身邊的姐姐卻非常不淡定,都不等縣尊大人坐下,直接就唱了一句民婦冤枉。
“堂下何人……?”
縣尊大人一拍驚堂木,也唱了一句經典開場白。
顯然是明知故問的,縣衙捕頭李公甫的婆娘與小舅子,自然是認識的。
隻是這一次,他不準備假公濟私,不但不會偏向被告方,而且對那許仙的罪名,其實也已經定下來了。
至於刑罰,自然也是經典套餐中的二十大板,要說為什麽都還沒開審就已經定下來了罪名?
原因有二,一則這幾位原告的家中長輩,都是這錢塘縣的大咖,不能得罪。
二來嘛,錢塘縣的那起命案都已經過去好多天了,仍然沒有一點頭緒,按照衙門規矩,案子如果一直沒有進展,捕頭捕快們就得領杖責。
但因為這件案子比較特殊,上麵也催的緊,所以這個時候不能杖責捕頭捕快們,一旦打壞了,更耽擱破案的時間。
所以隻好先打李捕頭的小舅子出氣,敲山震虎,這樣的效果,肯定比打李捕頭本人更好。
“民婦許氏,乃是錢塘縣縣衙捕頭李公甫的內人,所以我弟許仙是被冤枉的,望大人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