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不是那種許仙

第47章 身不由己的許小官人

有了盧員外的加入,這溺水案瞬間又變得撲簌迷離起來。

許仙應不應該在案發現場,成了本案的關鍵。

因為許仙在不在案發現場,直接關係到了盧員外家中愛女的名節!

許仙的死活他盧員外毫不關心,也不關心他有沒有上山避災,或者死在山裏也好,死在牢裏也罷。

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絕對不能出現在湖心亭,

孤男寡女的在烏篷船上私會,最後還牽扯出一樁命案。

這樣的事情,絕對是毫無根據的無稽之談,是胡扯!

所以誰要再敢說自己在案發現場見過許仙,他盧員外就會噴誰,噴到他體無完膚為止!

所以接下來,盧員外用一套邏輯緊密的言辭,從各個方麵論述了許小官人不可能會在案發現場的推論。

言辭之犀利,構思之精妙,其中甚至還涉及到了心理學!

恍惚間,連許仙這個當事人都差點相信自己當日真的是在山中避險。

但嚴家人顯然認定了他家兒子在下麵缺個伴,所以甭管你是不是受害方,總之有關聯就是了。

有關聯就得去死,這是他嚴府的規矩,所以許仙不但參與了此案,還直接造成了嚴頌殞命,必須得到法律的嚴懲。

事情到這一步,許仙到底在不在案發現場,其實成了盧嚴兩家的角力場,已經不由得許仙做主了。

此時的許仙,不但是砧板上的肉,還是一粒任人擺布的棋子,很糟糕的狀態。

甚至都插不上話。

即便現在承認自己當日在案發現場,想必盧員外也會據理力爭,製造各種許仙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

所以說嘛,約會需謹慎,尤其是這種既無油水,又沒有福利的約會。

千萬千萬不要盲目的參加。

遇到酒托,頂多賠上一點錢,遇到這種家長狠膩害的,保不準得搭上一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