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星科技CEO辦公室。
“請進。”
羅晟抬頭一看,敲門而入的是秦微木,今天已經回國後的第三天。
秦微木現在已經沒有在藍星科技任職了,早就卸任原本藍星科技CLO和董事的職務,在蔚藍海岸正式任職,但她依舊可以在這家公司暢行無阻的出入。
因為她現在是羅晟的專屬首席律師,同時在藍星科技仍然保留了外部法務顧問一職。
“你之前交給我的任務,我已經研究出一套完整的可執行的方案來了,這是我對藍星科技的頂層設計重新做了調整之後的新方案,你看看吧。”秦微木進來之後便說道,說完把手裏的一份厚厚的材料文件遞給了羅晟。
“這麽快?”羅晟頗為驚訝,他並沒有看繁雜的資料,瞄了眼那些材料文件補充道:“大致說來聽聽。”
放下了手頭的工作,羅晟走出辦公桌來到了靠窗位置的沙發坐下,秦微木也走了過來,在旁邊坐下便說道:“簡單的說就是四個字——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
羅晟言簡意賅:“說具體點。”
秦微木在心裏組織好了語言,說道:“如果說麵向當下的企業家是做公司法,那麽麵向未來的企業家一定是做合夥企業法。我的解決方案是,你應該和藍星科技的各大股東們共同成立一個有限合夥企業,在這個有限合夥企業當中,指定你擔任這家有限合夥企業的GP,讓其他的股東擔任LP,通過這個有限合夥企業來持有藍星科技百分之百的股權。”
秦微木與羅晟對視著,繼續說道:“這麽執行就可以讓你擁有百分之百的話語權,因為你是這家有限合夥企業的GP,而GP承擔該企業無限連帶責任,同時也享有無限大的權利。LP雖然也占股了,但不享有相關的控製權。藍星科技一旦上市,會帶來新的變數,就說股東身份吧,你很難弄清楚那些股東到底是誰,什麽秉性,會不會像現在的VC那麽認同你、縱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