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燃燼之餘

第114章.十四 播種信仰

 我站著死在處刑架上的瑞銀,她的心髒受了致命傷。她並非死於我手,但確實是因我而死。

 維林他們簇擁著我,每個人的眼睛都滿是虔誠與感激,仿佛光凝視著我,就能讓她們舒適,就能讓她們不再饑餓口渴,不再疲倦勞累,仿佛我是她們的神。維林不再渴望我的愛慕與親吻了,因為隻需靠近我,接近我的靈魂,就能讓她狂喜。

 怎麽會這樣?昨天晚上,我們還隻不過是喝啤酒、開派對的朋友而已,最多她對我有些小小的愛意,可現在為什麽...

 是感恩與愛情改變了她?是希望與光明令她蒙受洗禮?

 不,是愧疚、是恐懼、是貪婪、是欲望。

 她親手殺了村子的領袖,殺了自己的母親,她知道自己犯了大錯,她深知自己大逆不道。

 因為愧疚,她必須找個人——她信服無比的人——告訴她並沒有做錯。

 因為恐懼,她必須找個人——強大而鐵腕的人——保護著她不被殺害。

 因為貪婪,她必須找個人——與她狼狽為奸的人——賦予她曾屬於母親的權利。

 因為欲望,她必須找個人——象征至高權威的人——引領她前往她夢想的方向。

 我並沒有因為做了正確的事而受人崇拜,卻因將人引上邪路而成為神祗。

 但這是最優的結局,號泣村從一個掌權者更替為另一個掌權者,村子裏並未發聲動亂——至少現在沒有,村子裏的絕大部分人都還活著。

 我凝神使出念刃,散發出氣勢,我並不能做到像海爾辛或密蘇裏那樣震撼百人,可至少因念刃之效,我精氣神充足,算得上是個像模像樣的領袖。

 我高聲說:“瑞銀夫人犯了罪,因此受了罰!

 她身為領袖,應該為村民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但她卻隻顧著自己長命百歲,而不與村民們共同分享健康與財富,這是她的第一條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