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一早,警方來到錢昌奶奶家勘查,嫌疑人在這裏呆過,自然會留下不少痕跡。
鑒定人員在**發現了一些白色的毛發,感覺像是動物身上,看來嫌疑人確實是養了狗的,不過狗每天都要喂、要遛,方野據此推測,嫌疑人可能和另一個人同住。
鼠標上發現了一些指紋,鑒定人員跟侯隊長反應:“這指紋尺寸有點小,不太像成年男性的。”
陶月月說:“那是我的,我昨晚動過鼠標!沒有其它指紋了嗎?”
鑒定人員回答:“鼠標上隻找到了你的,沒有別人的。”
陶月月思索著,“電腦是他用過的,鼠標上怎麽會沒指紋……難道他把指紋破壞掉了?”
方野說:“這種可能性很大,因為他有前科,倘若留下指紋,一下子就能找到他。”
不過嫌疑人抽過的煙頭,吃過的東西上麵倒是有可能發現他的DNA,DNA比對不像指紋那麽快捷,卻更加精準,或許能據此確定那人就是徐剛。
方野的手機響了,是王冰打來的,他說:“我們去了徐剛在派出所登記的臨時住址,房東說早就搬走了。”
侯隊長拿著手機說:“太不可思議了,警務通的查詢記錄顯示,他有半年沒用過身份證,最後一次使用,是在吳橋路的一家賓館。”
本以為調查明朗了,可是鎖定的目標又一下子石沉大海。
方野問:“如果他養狗,也許寵物醫院會有記錄。”
陶月月說:“你覺得每個人都會帶狗去寵物醫院嗎?我以前就知道一個人,幾百塊的絕育費都不願意花,他家的狗每年都生,生出來的小狗扔進下水道,那條狗老了病了,就被扔在門外慢慢等死……徐剛這樣的人,可以為嫉妒殺人,可以欺負一個八十歲的老人,他絕不會是一個愛狗之人。”
“不!”方野不同意,“愛狗的人往往是對人類最冷漠的人,寵物是他內心那點善良唯一釋放的途徑……走,去寵物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