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野問陶月月:“對了,凶手是用袋子裝屍體的,發現屍體的時候,周圍有袋子嗎?”
陶月月微微聳肩,“沒有。”
“這麽說,其實並不是我們第一個看到屍體,有人已經碰過他……那個神秘報警人?”方野揣測著。
“立交橋下麵的老太太也有可能看見,也許她不敢報警,我可以再問問她,再小的線索也是線索。”王冰說。
“嗯!”方野把視線轉向地圖,“凶手找了這麽‘好’的一塊拋屍地,看來TA對各轄區的劃分很熟悉,TA一定在龍安生活了五年以上。”
“也有可能是從事與法律有關的職業!”陶月月指出這一點。
“討論就到這裏,該幹活了……”方野拍了一下巴掌站起來。
他們打算先從那輛車查起,方野和陶月月趕往車管所,十幾個疑似目標車牌號的主人一個個排查,估計幾天都不夠用,陶月月直接打電話給王冰,讓他先通過網絡手段篩一篩。
一口氣排除掉了幾個人在外地的、銷號的,還剩下三個需要親自跑一趟。
二人馬不停蹄找到三位車主,見到本人的時候,陶月月都覺得他們和心目中的凶手形象不大符合。
問完最後一個人,已經是下午一點,方野憋了半天,點上根煙,說:“我覺得這條線索不用查了,那肯定是輛套牌車。”
“我就知道沒那麽容易,凶手連棄屍地點都這麽謹慎,應該不會在監控下麵暴露車牌的……”陶月月說,“你先去取車,在這裏等我。”
“你幹嘛去?”
“買點吃的,餓得快死了!”說著,陶月月奔向路邊一家麥當勞。
方野把車開過來,陶月月抱著紙袋子上來,自己拿出漢堡先咬了一口,說:“幹刑警最大的好處就是垃圾食品隨便吃,每天跑來跑去,基本上不會胖的。”
“那是你不容易堆積脂肪,我就見過胖的,你也不能說人家不稱職……我把錢給你。”方野伸手掏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