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國跟著劉樂生一起回到對方家中。
這是個一居室,房間麵積不大,一眼就能看出不經常打掃,亂糟糟的。
一些瑣碎的生活物品,胡亂的堆疊在地上。
最裏麵有著一張大床,粉色的床鋪,旁邊電腦桌上,有著兩台電腦。
劉樂生抓起擺在**的衣服套上,總算是不用再光著膀子。
隨即,他走到電腦桌旁,拿起擺在上麵的粉紅色手機。
“這就是娟娟的手機。”他把手機遞給李衛國。
李衛國看了對方一眼,眼底閃過一絲疑惑。
對方剛剛的行為,看似很正常,但對於有著多年刑警經驗的他而言,實在是有點怪異。
以往也有過這樣的情況,李衛國跟著證人、犯罪嫌疑人去對方家裏拿某樣東西。
一般有警察在旁邊盯著,那人肯定會謹小慎微,生怕自己某個不經意的舉動,被懷疑,甚至被當成凶手。
所以,那些人回到家中,哪怕口幹舌燥,也絕不敢第一時間去喝水。
哪怕尿急,也不敢第一時間去尿尿。
必須得等拿到東西,交給警察後,才會小心翼翼的說出自己想幹嘛。
可是劉樂生,明明知道手機在哪,卻沒有第一時間去拿,反而十分自然的先拿起衣服套上。
也就是說,在他心中,穿衣服這件事的優先級高於拿手機。
要知道,手機裏可能留有他女朋友的死因。
以劉樂生剛剛表現出來的癡情來看,女朋友的死因,對他而言,應該是至關重要的。
按理來說,他都光著膀子在外麵待了這麽久了,不會突然回到家中就害羞了。
正常來說,他應該是顧不上穿衣服,迫不及待抓起手機查看裏麵的內容。
可他卻下意識的選擇了先穿上了衣服。
這無疑是一件十分詭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