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旭警官:
當你收到我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是的,我已經不在人間,當然也不是去天堂,應該是下了地獄。我會在第十八層的刀鋸地獄裏受苦,在那裏,我願意用一百三十五億年的時間來償還我的罪孽。可能我這麽說,會讓你一頭霧水,搞不清楚我想表達什麽。沒關係,讓我慢慢說給你聽,我相信你一定會很感興趣。
你知道我是一名數理邏輯學教授,是S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顧問,可很多人忽略了我另一個身份——一個平凡的父親。
在很久以前,上天賜予我一個美麗的天使,她就是我的女兒陳嘉儀。她很漂亮,也很聰明,我和我的愛人都非常寵愛她。小儀從小就非常懂事,很聽我們的話,這讓為人父母的我們省了不少心。但幸福的日子隻維持了十七年,自從發生那件事後,我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就在十年前,我可愛的女兒小儀由於交通事故意外去世了。聽到這個消息,我和我的愛人都崩潰了,我開始出現幻覺,仿佛小儀並沒有離開我們。有時候我甚至聽見她房間裏有聲音——她翻書的聲音、打字的聲音和看電視劇時發出的歡笑聲。
我堅信小儀沒有死,她還活著。
可我的愛人卻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她受到了嚴重的打擊,故而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最開始發現她的病時,是她笑著和我談論女兒車禍的細節時,我從她的表情上已經看出了不對勁,可我遲遲不敢把她送進醫院,因為我知道她一去很可能再也回不來了。接下來的日子裏,她的病越來越嚴重。她開始吞食肥皂,吃下去後就開始嘔吐,把房間搞得一塌糊塗;她還曾把一隻蟑螂放進嘴裏咀嚼,吃得津津有味……直到她對著牆壁把自己撞得頭破血流,我知道必須要送她去醫院治療了。這個時候,她已經認不得我是誰,根本不把我當做丈夫看。送她去醫院的路上,她還扯著我的袖子,讓我看天花板上的“小人”,我抬眼望去,卻什麽都看不見。我想,這應該是幻覺,是精神分裂症最常見的症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