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於光明來說,這一切是他警察職業生涯中所遭受到的最大打擊。
剛剛過去的這個夜晚是個不眠之夜,從夜總會到墓地再到局裏,接連發生的一係列事件讓他喘不過氣來。他揉了揉布滿血絲的雙眼,決定再去一趟百樂門。年輕的戰友就死在那裏,自己當時就在樓外,擔負著保護她的職責,卻辜負了她的信任。他現在心中隻有一個想法,那就是查出真相。
警方依然在百樂門搜查每一個房間,希望能找到之前被忽略的證據和線索。於光明並未加入他們的行列,因為他覺得那樣做毫無意義。
他走到前台,索要常客名單。既然凶手能製訂如此完美的計劃,一定對大樓內部構造了如指掌。在他的堅持下,值班經理打印了一份名單。
“這……這真沒什麽意義,”值班經理看上去非常緊張,說話有些結巴,“他們都……都是好人,就……就是些常客而已。”
“好吧,都是好人,”於光明說道,“那什麽叫常客?”
“我們這兒的最低消費不算貴。不過加上酒水和消費什麽的,玩兒一晚上花五六百塊也是常事。所謂常客,就是一個星期至少來一次的。”
“那這些常客裏有多少人住過樓上的客房?”
“其實住客房的人並不多。大家都不願住是因為樓下整晚都會很嘈雜,再說住客房也不是啥好主意,如果客人帶著陪舞小姐上樓住客房,會有很多人說閑話。所以他們大多去別的地方開房。”
“有道理。”於光明點了點頭。
這份名單上列著常客的姓名、住址和電話號碼。有一些還注明了客人的職業和愛好,更像是一份公關檔案。
“我們有時會舉行一些特別活動,那時我們都會通知這些客人。”經理解釋道。
於光明認為自己應該給列表上某些人打電話確認一下。正在這時,一個人名進入了他的視線。賈銘,職業一欄寫的是律師。於光明記得這個名字,陳超曾就西九區房地產案讓他協助調查過這個家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