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剝皮新娘

第051節 剝皮

三國時,孫吳末帝孫皓曾剝人臉上的皮。

吳亡之後,孫皓降西晉。

有一天,晉武帝司馬炎和侍中王濟下棋,孫皓在旁邊觀戰。

王濟問孫皓:“聽說你在吳國時剝人麵、刖人足,有這回事嗎?”

孫皓回答說:“作為人臣而失禮於君主,他就應當受這種刑罰。”

這時,王濟的腿正在棋桌下麵伸著,兩隻腳伸到司馬炎坐的一邊去了,他聽了孫皓的話,立即把腿縮回來。這件事說明,孫皓對自己曾使用過剝人麵皮的刑罰毫不掩飾,也可以看出,想王濟這樣有地位的人,聽到剝皮之刑也會不由得產生畏懼之感。

十六國時期,前秦苻生曾經把一些死囚剝去麵皮,讓他們唱歌跳舞,借以觀賞取樂。北齊統治者高氏也慣會剝人麵皮。侯景從北齊南逃回蕭梁時,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兒子,先剝下他們的麵皮,然後用大鐵鑊盛油把他們煎死。幼主高恒繼承了他的祖父輩和父輩的殘暴,經常剝人麵皮,親眼觀看被剝者的痛苦之狀來取樂。

按熟悉曆史的馬晉龍的說法,六朝以前的剝皮之刑隻是剝人麵皮,後來便進而剝人全身的皮了。元朝初年時,元世祖忽必烈誅殺了阿合馬,滅了他的家。阿合馬有個愛妾名叫引柱,武士們搜查時從她的衣櫃中搜出兩張熟好的人皮,每張皮上都連著兩隻完整的耳朵。

武士問她存放這人皮有什麽用。

引柱說,這是詛咒時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發咒語時人皮就會出現應聲。

於是,元世祖下令把引柱和畫師陳某及阿合馬的另外兩名親信曹震圭、王台判共四人,剝皮示眾。

清朝沒有剝皮之刑,在清代正史、野史及筆記中尚未見到這方麵的記載。但是,剝皮這種酷刑並不能說已徹底絕跡。

《巴陵縣誌》記載:在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我國的時候,曾對反抗他們的中國人施行剝皮。巴陵縣新牆鄉人李奎周曾組織一支三十多人的遊擊隊伍對抗駐紮在此地的日本軍團。他領導的遊擊隊伍曾利用熟悉新牆河畔地形的優勢,消滅了一隻出來掃**的日本中隊,並親手擊斃一個日本少佐和三個軍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