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三點鍾,我家裏的客廳,我和程懷火兩個人抽著煙,喝著茶,交談著。很奇怪為什麽沒有小馬是吧?因為計劃有變,小馬和陳小春一起回了省城,明天帶化驗報告以及帶一個德高望重的大仙進來幫忙看地。
程懷火道:“根據剛剛四個目擊者的口供,你覺得是不是能並案?”
我搖頭道:“應該不是同一起案件,雖說犯案手法大致相同,但細節差別很大,主要有兩點,第一,同樣開膛破肚,林偉業林大仙被開膛破肚的凶器是不明物體,張潔被開膛破肚卻是普通利器所造成;第二,林偉業沒有中毒,而張潔中了毒。我覺得這更像是一起嫁禍案,殺害張潔的凶手想把罪名推到殺林偉業的凶手身上,這種想法更合理。”
程懷火不太同意我的觀點,他道:“四個目擊者都看見老太太怎麽解釋?四個目擊者都看錯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反問道:“你看見過鬼魂沒有?那為什麽四個目擊者能看見?你好好想想。”
“你意思是裝的?凶手耍的鬼把戲?”
“有可能是這樣,凶手想的倒是好,但就因為想太好而露出了破綻。”
“那是不是說凶手是女人?”
“不確定,我們找到的煙灰先不管化驗結果,據我所知村寨裏抽煙的女人不超過三個,而且都是老年人,看他們形容老太太走路的步伐,應該是年輕人,所以更大的可能是一起犯案,就是說凶手至少是兩個。”
“你也是猜測而已,為毛你的猜測你覺得可能,我的猜測你就覺得不可能?”
“因為我們是警察,首先我們就不能那麽猜測,你那麽猜測案件還需要查下去?國家要你幹嘛?”
“這種事確實存在,我們要承認。”
“我不否認,而是常規思維邏輯幫助不到破案,我們才打破思維邏輯,不能剛開始就把自己弄亂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