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老板表示也許陳某隻是好玩,把我等人請來逗著玩的。這條猜測實則已被我推翻,故此我心裏是不信的,隻是若調查一直未果,我們也不能一直留在這裏。
於是我表示說今晚如果再沒有問題,就可以收錢走人了。
回到陳家,將之前錄音機錄下的聲音打開回放,一俱沒有異常,就連陳家兒子也表示,後來也沒有再做怪夢,就連壓在心上的沉重感也消減不少。而陳家房子外的赤粉也沒有任何破損之處,這些其實都在我的意料之中。
我將陳某叫到房間內商量對策,並表示非常懷疑陳家兒子所敘述的事情的真實性,但還是會決定再試一試。
現在唯一的方法是我和阿鬆假意表示要撤離,留下陳某一個人觀察三夜,如果產生異常,則表示確實有問題,我會設法保護陳家兒子,並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如果撤離的結果是毫無異常,陳某則要支付一定的報酬。
陳某發誓說絕對相信兒子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我則說,在真相未查明前一切都有相當的可能。
很顯然我這一句話,激起了陳某對我這種態度的憤怒,聲稱如果我撤離,他將雇傭別人,並證明這一切俱都屬實。
最終我們還是達成協議,陳某將我所給的一些辟邪物件藏在兒子的躺椅下,我和阿鬆則假意撤離,錄音機也再次進入工作狀態。
第二天清晨,陳某通知我,稱當夜並無異常,傭金會隔天打入賬戶,我和阿鬆則準備乘車回白雲觀。實際上,我們隻是折回了方老板的店子,阿鬆當天上午就回到了易縣,繼續暗中保護陳家兒子。
當晚換方老板在附近以望遠鏡監視陳某的房子,至清晨仍無異常。而就在這時阿鬆突然預感到事情會有轉變,於是我們趕緊暗中趕回易縣。
到達的時候,阿鬆發現陳某房子附近有一警察徘徊,用觀氣術觀察之下,才發現那警察竟是夜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