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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專業行賄

“巴達維亞的人頭稅,一個月多少錢?”

“回大人,8個大銅子,或者32個小銅子。按月交。”

“誰收?”

“包稅人或者雷珍蘭、甲必丹,也可能是街長。各個街都有街長,街長一般是包稅人,人頭稅有時候外包,有時候不外包。”

“這當包稅人,需要什麽條件?怎麽才能當上?”

連懷觀嘿嘿一笑,心道大人你也是當官的,這個問題還不懂嗎?

“回大人,包稅,有些要拍賣,比如說今年的賭場稅,起拍價是900荷蘭盾,你要是出的高基本上就是你的。但是,有些不拍賣,就要靠送禮、行賄了。”

一聽送錢行賄,劉鈺心想這倒是簡單了。

“這行賄,得有門路嗎?”

“回大人,需要門路,但更需要錢。當地的荷蘭官員會在政府布告的下麵,寫出來自己要拍賣自己的‘私產’。比如要賣一個茶杯,你想給他送錢,你就去拍賣會把這個茶杯買回來。前幾年,甲必丹連富光買了荷蘭人的一個破茶杯,花了400荷蘭盾,其實也就值幾個銅子的破杯子。”

“但這個破杯子,給他換來了包酒稅的資格。可以說,什麽都能拍賣,荷蘭官員家裏的勺子、衣服、破車等等,隻要想收錢就拍賣。因為……這……不算行賄。”

劉鈺忍不住笑出聲,讚道:“荷蘭人的商業社會,果然把行賄玩出了新花樣。妙得緊呐。”

“對了,這巴城的荷蘭人多嗎?”

連懷觀搖搖頭。

“回大人,荷蘭人不多。巴城,是東印度公司的,不是荷蘭的。”

“因為非公司的荷蘭人如果來了,就可能攜帶私貨、或者做私商,會影響公司的收益。故而,公司不歡迎非公司職員來巴達維亞,就算有來的,也都是抱著發一筆財回荷蘭享受的心態。華人不準經營香料,但是可以經營甘蔗,一些荷蘭人也就是把糖廠什麽的外包出去收租金,靠公司走賬,他們自己都不在巴達維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