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圍繞著聖上的心思,江南商會眾人已經進行了數天的研究討論,連年都沒過好。
“三十稅一雖是太祖所定,但聖上似有意更改。加征是肯定的,隻是不知道要加到多少?”
“這正是為難之處。說多了,日後恐怕虧本;說少了,龍顏不悅,後果嚴重。”
唐默放下茶杯,稍顯無奈地說道:“隻說加征,不說具體數額,待聖上最後決定也就是了。”
眾人麵麵相覷,都苦笑點頭,表示可以先這麽糊弄。
其實,加征是肯定的,但朱由校還真不會加征太多。因為,明朝中後期的商稅收得太少,跟三十稅一的關係並不象想的那麽大。
該征的不征,偷稅漏稅嚴重,才是最大的問題。這與士紳地主隱漏錢糧,升鬥小民承受重負是差不多的道理。
當然,太祖所定的商業政策也有很大問題,或者說是已時過境遷,不適合現在的社會經濟情況。
建國之初,商業活動經受戰亂,很是蕭條。
所以,朱元璋對商業和商人采取了保護措施,定商稅‘三十稅一’,還規定書籍筆墨農具、舟車絲布之類皆免稅,並下令裁撤稅課司局364處,使商稅較元末大大簡約。
在明朝前期,這樣的政策確實促進了商業的發展。
但到了明朝中後期,工商業已經繁榮起來,皇權(包括太監、後宮、藩王)、官權、紳權也紛紛介入,稅收流失就成了大問題。
在後世人看來,攔路收費總有那麽點敲詐勒索的惡霸意味。可你看到整個大明的商稅收入,以及征稅關卡的數量,就會覺得太少了,都太少了。
打個比方,在後世的省、市、縣,甚至是區,都有稅務局,數量有多少,反正很多很多。
但在大明呢,早期還有四百多個稅課司局,但到了十七世紀早期僅存一百一十二個。
為什麽本來就少,後來就更少上加少了呢?原因也很簡單,無利可圖不說,還得朝廷倒貼。